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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市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1:55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快速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方面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网信工作创新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从事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2.单位信息化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有力,成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有效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

3.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探索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成果丰富,成效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

4.专职教育网信和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推动教育网信工作,促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

2.积极参与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数据融合、应用及维护、助力脱贫攻坚、“停课不停学”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

3.积极承担省、市、县区网络安全和教育信息化专项工作、课题研究等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为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要依据评选参照表(附件1)进行自评,得分高于80分方可填写先进集体评审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针对附件2中的每一项二级指标,各单位应提供支撑材料(如正式文件、会议纪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与评审表一并报送。

(二)先进个人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评审表(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及相关证明。

(三)名额分配

各县区教体局负责评选和推荐网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市教育局直属、直管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专家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各县区及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综合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市教育局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五)名单公示

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六)发文表彰

市教育局正式发文通报表彰2020年度全市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和单位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各县区和单位上报的评审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2021年1月22日(星期一)前以县区统一报送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附件请登录宝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baoji.gov.cn/)下载。


联系人:庞学军    电话:2790258

电子邮箱:284179018@qq.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市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