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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2-11 14:14:24 |
名 称: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市教发〔2020〕25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20号)要求,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3月2日前一律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研判和省、市统一部署公布。
2.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开学,学生一律不得自行返校,一律不得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教师返岗、返校执行宝市教发〔2020〕23号文件精神。
3.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20号)要求,坚持“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活动组织、学习内容审核及师生互动答疑等工作。除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不得开展以新课为内容的线上授课。
4.延期开学期间,各县区、各学校要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精准施策,深入实施关爱特殊困难儿童“春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困难。
5.各学校在线教学要注重效果和学生身心健康,严格控制在线教学时长,合理安排学生每天的作业量,原则上小学每天不超过3课时,初中每天不超过4课时,不增加教师教学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各学校要对教育内容进行审核,突出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亲子活动、劳动教育、家务实践、艺术教育、生命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6.各学校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教师在线教学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突出在线“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正确导向,引导教师和学生以疫情防控为“教科书”,开展人与自然、家国情怀、责任担当等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教育。
7.各学校要针对校医室建设、校园隔离区域设立、发热隔离观察室、及时规范处置等重点环节,提前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主动筹集必要的防控物资,加强人员培训和调配,形成疫情防控人防、物防、技防合力。
8.全市教育教研、教育信息化管理、教师培训等机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在线手段对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进行指导和保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出现管理盲区和“两张皮”现象。
特此通知。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