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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5-08 10:27:16
名  称: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8 10:27:16 浏览次数:


宝市教发〔2020〕94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单位,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引导中小学生向阳、向上、向前,市教育局制定了《宝鸡市“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请各县区、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5月25日前将2020年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张省刚,电话:2790258,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5月7日

 

宝鸡市“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健康第一”教育理念,遵循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加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健康宝鸡2030”规划纲要》《宝鸡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基本要求,坚持“预防为主、覆盖全体、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完善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强化学生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措施,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零距离、开放式、个性化心理辅导,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构建服务体系。坚持统筹资源、协同发展,强化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到2022年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学生心理发展中心)全覆盖,标准化心理辅导室达80%以上。

(二)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专兼结合、全员参与,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其他教师心理服务素养,到2022年实现每校有一名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兼职,但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切实解决好心理师资紧缺问题。

(三)培育先进典型。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培育一批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先进典型和品牌学校,不断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到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特色)校达20%以上。

(四)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

三、主要措施

1.普及心理服务。中小学要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和应对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沙龙、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学生心理自我调节能力。要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家人、爱国爱民的意识,培育积极心理品质。经过持续努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得到普及,学生群体心理素质有效提升。

2.强化阵地作用。中小学要普遍设立心理服务平台(如心理辅导室、心理发展中心等),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加强规范化建设并面向全体学生开放,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10学时。学生可通过登门、打电话、发短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预约心理服务。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心理辅导室,使学生了解其主要功能和使用规定。学校要安排好值班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来访学生,规范登记并严格保密。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特色)学校。

3.注重课程建设。中小学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每2周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创设、角色扮演、游戏活动、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科研规划,申报相关课题和评选优秀成果,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持续性和实效性。

4.组建专家队伍。依托宝鸡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一支能够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兼结合的专业化、专家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服务、计入绩效等方式,经常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讲座、入校调研、网上咨询与指导等,切实发挥“智囊”作用。要通过培训校医、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形式,加大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力度,不断提升心理服务骨干教师比例。

5.提升师资素养。中小学要完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评聘制度,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心理健康专业素养的教师任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模式,依托宝鸡教育大讲堂、宝鸡市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等平台,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其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切实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6.关注重点群体。中小学要主动争取妇联、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的支持,重点关注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要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和批评教育。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

7.促进家校沟通。中小学要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即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运动。中小学要依托家长学校、家长会等,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学校要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学校应当协助家庭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

8.加强心育宣传。中小校要依托校园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媒体开通心理健康节目或专栏,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要开设“心语”热线、公众号、微信群、“心语”信箱等,及时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排忧解难。鼓励志愿者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要加大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与儿童青少年有关的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教育类APP等,为儿童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行动等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作为社会治理和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生心理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强化基础保障。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指导中小学科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协调人社、编办部门制定教师配备计划,采取逐年招聘、选调等方式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实现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覆盖。优先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力争每三年实现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员轮训。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学校提供便捷、权威的学生心理健康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健全考核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对因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欠缺而发生校园安全事件的,应当组织专项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落实考核奖励和评优树模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与推广,表彰奖励业绩突出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