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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15:39 浏览次数:


宝市教发〔2020〕140号


各县(区)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直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面有序复课复学。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400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9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

以往已获得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须继续参加今年市级教学能手评选,方有可能获得参评省级教学能手的资格;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分配参赛名额280名,拟评选、命名市级教学能手200名左右,并从中择优推荐76名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

三、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统一条件。中小学教学能手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及其它师德规范的行为。评选按照陕教师〔2013〕28号文件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参加市级评选的应获得县(区)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教龄满5年,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严格程序。市教育局、人社局成立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各县区、各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学科小组及专家库,对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说课答辩和上课,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在本县区公示后,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

四、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县区布置评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制度及时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保证质量。各级教学能手评选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各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别对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和督导。原则上,要确保6月底之前完成学校评选,7月底之前完成县区级评选。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市级评选时间拟定在8月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统筹学科学段,确保均衡。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别关注乡村偏远学校、薄弱学科及STEM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在各级评选工作中的比例,各县区推荐参评对象,乡村教师应不低于总人数的15%;在评选时应在省、市、县区教学能手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五、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对经省、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将分别授予“陕西省教学能手”“宝鸡市教学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教师,享受能手津贴,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在城区学校任教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宝鸡市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可优先推荐评审,并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规则,免去相应等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宝鸡市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区要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各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教学能手津贴。经组织同意,从乡村学校调配到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作相应调整。

3.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相关称号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贫困地区“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六、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

(一)《宝鸡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使用 Excel格式制作)。

(二)推荐人选村料

1.《宝鸡市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3,用Word文档制作,A3或A4纸型双面印制,一式3份,电子和纸质版同时报送)。

2.参评教师应提供本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参加的培训证书照片,参训项目应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项目,每张大小不超过0.5MB。

3.参评教师2019年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和2020年校本研修工作计划;本人2019年秋季任教年级10节课的教案电子版(在2019年度未代课的教师一律不得参评)。该项及校本研修有关问答将作为2020年度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答辩的重要参考。

4.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每人建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段+学科+姓名+单位”命名。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附件2、3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三)各县区务必于2020年8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张少宽         电话:0917—2790300

电子邮箱:bjsgk@126.com

报送地址: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320室(大庆路29号)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2:2020年宝鸡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附件3:宝鸡市中小学教育能手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