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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7-20 11:15:06
名  称: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0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2020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0 11:15:06 浏览次数:

宝市教发[2020]180号

各县(区)教体局:

现将《宝鸡市2020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宝鸡市2020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范全市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招生秩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努力实现大体相当。加强职业教育宣传,规范职业教育招生秩序,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职业教育认识,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维护教育公平

二、总体思路

2020秋季,我市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教育云平台(http://www.snbjeduyun.com/)与普通高中志愿同时填报。每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设置两个平行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可选报两所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

四、招生录取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统筹和县区教体局指导下,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由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自主录取。

2.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

4.录取顺序:在普通高中录取后,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五、入学报名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依照录取结果,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对录取学生签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初中往届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按照自主招生办法,由各职业学校直接注册报名。

六、学籍建档

市教育局根据最终录取结果和学生报到情况,生成2020年秋季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信息。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新生录取信息,在10月10日前为新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并做好纸质归档。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要建立和完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

2.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县区教体局向社会公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监督机制。市教育局、县区教体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监督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4.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宝鸡市2020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