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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问答

发布时间:2020-07-23 17:42 浏览次数:

 

1.我的孩子已年满6周岁,我必须在“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报名登记吗?

答: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规定,今年我市首次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该平台报名登记,否则将会影响孩子顺利入学。

2.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什么时候启用?

答:7月28日8:00至7月30日18:00开放平台,在此时间段内家长可扫码登录并登记孩子的入学信息,并可多次登录对信息进行修改,平台关闭后登记信息不可更改。

3.我能为孩子填报几个入学志愿?

答:只能填报1个。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检索信息。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户籍所在学区的1所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可填报住房所在学区的1所学校,但不能兼报。

4.我有两个孩子,都面临入学,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登录平台,分别为两个孩子填写报名信息。

5.我能填报民办学校吗?

答:可以填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您的孩子将直接被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您的孩子将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6.我给孩子报了民办学校,但派位时未被录取,还能回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不一定。因为民办学校派位录取的同时,公办学校也在同步招生,如果原学区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您的孩子将被安置到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则将被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7.公办学校招生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由县区教体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政策优待类、学区内户房一致类、学区内有户无房类、学区内有房无户类、随迁子女统筹类”等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果某个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由县区教体局根据居住时长、服务半径等因素统筹排序,依次录取。对学位满额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8.我的孩子户籍在凤翔县,我在金台区某小区购买了住房,我能填报高新区的学校吗?

答:不能。您可以根据户籍填报凤翔县学区内学校,并选择“学区内户房一致类”批次;或根据住房填报金台区学区内学校,并选择“学区内有房无户类”批次。

9.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在租房居住,我该怎样为孩子填报学校?

答:您可以根据居住证(或住房)地址所在学区,填报1所小学或初中,选择“随迁子女统筹类”批次,参加该学区内学校的录取。如您还未办理居住证,则须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10.我填错了孩子的报名信息该怎么办?

答:报名信息是学校录取适龄儿童的重要依据,务必认真填写,并确保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报名平台开放期间,您可以不限次登录修改,平台关闭后则不能修改。因填写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11.我需要向报名平台上传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吗?万一泄密了怎么办?

答:不需要上传。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县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学校进行网上审查和预录取。学校将及时告知您录取结果,并通知您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注册,届时将审核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资料,对信息不实的直接取消预录取资格,退回县区教体局统筹安置。

12.我是现役军人,我该怎样为孩子报名?

答:根据市教育局、宝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60号)相关规定,您应当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招生平台,选择填报1所孩子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并选择“政策优待类”批次,但不得跨县区择校。

13.我是外地户籍,能为孩子在宝鸡报名上学吗?

答:请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规定执行。

14.我是千阳人,我的孩子从高新区某小学毕业,现在想回原籍上初中可以吗?

答:可以。您直接填报千阳县户籍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