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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8-19 11:19:38
名  称: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19 11:19:38 浏览次数:

宝市语办〔2020〕1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教体局、语委办,局直有关单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三、活动内容

(一)紧扣主题,营造良好推普氛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各县区、各部门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二)聚焦重点,提升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加强推普脱贫工作,认真落实《宝鸡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聚焦贫困县(区)和贫困家庭,依托县级职教中心和普通话培训机构等阵地,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夯实基础,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培养师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示范标杆。

(四)加强防控,做好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0〕2号)精神,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下半年测试工作方案,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测试需求,优先保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测试需求。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推普宣传中的窗口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二)要及时总结学校、基层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

(三)各县区语委办和局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在推普周结束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于2020年9月7日(星期一)前报送活动方案电子版,9月22日(星期二)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有关活动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至市语委办。

联 系 人:苏卫民         电子邮箱:bjsgk@126.com

联系电话:2790300        传    真:3261093        

 

  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