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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命名第二批“五个校园”建设示范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15:42 浏览次数:


宝市教发〔2021〕328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涵发展,我市于2019年启动“五个校园”(文化校园、生态校园、阳光校园、健康校园和安全校园) 建设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紧紧围绕建设“五个校园”主题,着力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更新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双减”,强化“五项管理”,“五位一体”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涌现出一批示范学校。经学校自评申报、县区初评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研究,决定命名宝鸡市长岭中学等115所学校为全市第二批“五个校园”建设示范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五个校园”建设标准和内涵,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其他学校要以“五个校园”建设示范校为榜样,努力开拓创新,积极打造“文化、生态、阳光、健康、安全”校园,彰显育人特色,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宝鸡市第二批“五个校园”建设示范校名单.docx


宝鸡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