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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教育学院省级文明校园高标通过复检

发布时间:2021-02-08 17:37 浏览次数:

近日,陕西省文明委下发《关于复查保留荣誉称号的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通报》(陕文明委〔2021〕号),我院高标通过省级文明校园复检。

2014年以来,学院在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文明校园后,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首位,积极作为,勇于担负社会责任,以《陕西省省级文明校园网络测评指标》作为全年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南,研读体系,细化指标,认真分解,逐项落实,每年以高分完成网络平台资料审核。学院还积极承担市、区两级文明创建工作,多年来坚持服务基层,对口帮扶了金台区玉池村、周家庄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6年助力扶风县召公镇后董村的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包抓任务,多年坚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交通值勤引导等活动,还与社区结对成“共驻共建”单位,积极为社区各项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学院注重文化育人,环境育人,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全面做好宣传工作,以良好的舆论氛围感染人,影响人。学院每年开展厚德陕西、节日庆典、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活动30余项,围绕“公民文明素养提升”,每年坚持开设免费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全面营造了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环境。

学院积极发挥培训院校优势,训育强师,赋能引领,精心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等,全力打造精品项目,助力品牌建设。积极承担社会服务,做好全市培训项目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等工作,高效能服务人民群众。主动拓展办院内涵,落实“厚德、博学、深研、笃训”的办学理念,全方位为教师提供成长平台,精心打磨精品课程,力促专业课题研究,以高质量课程建设促进培训高质量发展。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学院将继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努力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和“以文化人、文以育人”的创建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及精神动力,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宝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