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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6:15 浏览次数:

宝市教发〔2021〕126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加强中小学体质健康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的基础工程,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具有独特功能。各县区要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主要任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区域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刚性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课每周 4 课时,高中每周 3 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要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 1 小时集体体育锻炼;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每天开设1 节体育课,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三、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督导检查

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要求,每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和抽测复核,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采取校园巡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学校落实体质健康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宝鸡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各级体育教研部门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师的指导要贯穿课程的整个过程。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各校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各地各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积极推广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中小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作为督导评估内容,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