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22〕244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校:
按照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68号)精神,在学校自主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的基础上,决定命名渭滨区新民路小学等20所学校为“宝鸡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201号)要求,高度重视家校共育工作,不断加强组织管理,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畅通家校共育渠道,提高科学指导水平,为引领全市中小学扎实做好家校共育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希望各县区认真贯彻家校协同育人理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充分发挥省、市级家校共育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督促辖区学校严格对照《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评价指标(试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创新工作实践,浓厚育人氛围,推动全市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宝鸡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名单
宝鸡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宝鸡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名单
(共20所)
渭滨区新民路小学
渭滨区金陵小学
金台区代家湾小学
金台区卧龙寺小学
陈仓区慕仪镇初级中学
宝鸡高新小学
宝鸡高新第二小学
凤翔区城关镇城关中学
凤翔区雍城小学
岐山县蔡家坡第一小学
岐山县第一初级中学
扶风县第四小学
扶风县第三小学
眉县实验小学
眉县齐镇初级中学
太白县黄凤山小学
千阳县启文小学
凤县凤州镇中心小学
麟游县九成宫初级中学
宝鸡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