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宝鸡市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教督办〔2023〕3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于2023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对宝鸡中学等15所高中以及宝鸡市第一中学、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宝鸡工会幼儿园等4所市局直属学校(幼儿园)(见附件)进行督导评价。督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地方性评价指标等八个方面和负面清单。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11月12日。
联系电话: 2790220
邮箱:bjsjydds@163.com
附件:2023年宝鸡市第四轮“316工程”督评学校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一、高中学校(15所)
宝鸡中学(市局直属),南山中学(市局直管),宝鸡市长岭中学,宝鸡市渭滨中学,宝鸡市斗鸡中学,陈仓区西城高级中学,虢镇中学,凤翔区西街中学,岐山县蔡家坡高中,眉县中学,陇县中学,千阳县中学,麟游县中学,凤县中学,太白中学。
二、局直学校(4所)
宝鸡市第一中学,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宝鸡工会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