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需要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23-08-16 14:41 浏览次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书面申请(A4纸书写或打印),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工作单位;

(2)认定基本情况:原认定时间、原认定机构名称、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编号、证书签发日期,如系师范学校师范生要注明;

(3)补发和换发原因:遗失、损毁;

(4)提出申请;

(5)申请人姓名(必须本人手签)、联系方式、申请时间。

3.证书损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4.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审验并加盖公章。

5.中国教师资格网或附件下载《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原发证机关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审核,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粘贴照片。

6.一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补换发申请表照片同底)。

7.资格证复印件(非必需)。

附件:《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