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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09:30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直管)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充实快乐和有意义的暑假,结合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收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2024年75日,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2024年712日,各县区可根据工作实际对放假时间适当调整,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学(园)。幼儿园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各县区要指导学校根据放假时间,科学合理制定期末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确保放假前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不得以文化课教学挤占体育、音乐、美术课,不得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不得违反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期末质量检测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检测成绩及排名

三、全面加强作业管理县区要指导学校持续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规范假期作业管理,本着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合理调控假期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小学一、二年级布置书面假期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批改的作业。要适度安排体育作业,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

四、严查违规补课行为。各县区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宝鸡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二十条(试行)》,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各县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各县区要指导学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防溺水、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火、防盗、防震、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印发《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等方式,综合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向家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夯实家长监护责任,强化对学生假期的行为监管。假期中,各校要组织教师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入户家访等方式,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提醒。

六、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县区要指导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假期学习,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减少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屏幕使用时间,每天做眼保健操2次,切实保护视力健康。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组织和鼓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班主任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作用,及时发现化解学生心理问题。要加强学生假期心理调适辅导,引导学生保持乐观心态,避免产生“假期综合症”。

七、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各县区要指导学校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强化亲子陪伴,构建和谐亲子关系。要指导家长根据孩子年龄、体质等实际,合理安排家务劳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暑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八、做好校园值守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各县区要指导学校扛牢安全主体责任,利用假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学校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加强校园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假期安全稳定。要合理制定师生返校工作方案,教职工应至少提前三天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统筹做好学校用书、卫生、供餐、环境保障各高中阶段学校做好入学新生军训工作,确保开学井然有序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