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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1:05 浏览次数:

宝鸡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现已结束。根据网上申报情况,现就现场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按申报学段分流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学段对应的现场确认时间,本人前来办理。

7月2日:确认申报小学学段人员

7月3日:确认申报初中、幼儿园学段人员

7月4日:确认申报高中学段人员

7月5日:确认申报高中、中职学段人员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办理。

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一楼

因现场确认人数较多,请务必在所对应确认日期进行现场确认,非对应确认时间段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一)证件照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同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二)身份证件

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提供者不予受理。

三、体检

(一)考生自行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注:现场确认时携带),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有“既往病史”的请选择对应内容。“无既往病史”的,空白处写“无”,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同版)。

(二)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随机选取指定医院,于3日内完成体检。

四、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自取等方式,请认定人员确保现场填写信息清晰正确。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咨询。

电话:0917—2790772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pdf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