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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宝鸡市2024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0:48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4〕121号)和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30分,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80分。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生于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8:00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中考中招系统”填报志愿,逾期不补报。

二、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对全市中考成绩前360名考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四、按照省教育厅批准,渭滨区职教中心、凤翔区职教中心、眉县职教中心试点开办综合高中班,每校招生计划200人,纳入全市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录取。

五、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班均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六、各县区教体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本县区公办高中及综合高中班录取指导线。


宝鸡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