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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8-17 10:30:10

宝市教函〔2021〕32号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复函

容展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中小学校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不仅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更是培养学生团队意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精神面貌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和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先后制定GB18401《

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校服管理采购程序不规范、质量标准不统一、文化品位不鲜明、监督管理跟不上、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市教育局于2017年和2020年先后制定印发了《宝鸡市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办法(暂行)》(宝市教发〔2017〕37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服文化管理的意见》(宝市教发〔2020〕95号),就中小学校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是学校自主决策。各县区、各学校依据《宝鸡市学生校服采购及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制定校服文化管理实施办法,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配发等工作。

二是坚持公开采购。学校采购校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采购,综合比较,选择确定质量高、款式优、信誉好、价格合理的校服供应商。学校要加强校服采购过程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校服采购企业名称、企业资质、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采购流程、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建立校服公开采购档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优化样式设计。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从校服设计、制作企业中选择适合学校文化品位的校服样式,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作用。校服样式应突出大方、得体、协调、活泼等特点,适应青少年儿童年龄特点,体现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与学校文化一脉相承,避免款式陈旧、样式呆板、色调黯淡、造型松散等问题。

四是加强质量管控。中小学校采购校服必须符合校服安全与质量标准,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在款式、面料、颜色等方面应充分体现优质、合体、美观、舒适、安全的原则。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学校在校服采购招标时,要组织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服装企业提供的样品进行评议,在校服质量、样式和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选用大多数人推荐认可的校服产品。

五是学生自愿购买。凡实行学生统一着装的学校,必须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采购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征订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的重复支出。对家庭贫困等特殊群体学生,应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据了解,由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一,学校在校服选购时既要考虑到美观大方,又要兼顾经济实用,往往众口难调,只能折中处理。作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

一是改进校服设计。指导县区和学校主动征询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对校服文样式进行改进,通过举办校服设计、制作、营销企业展会,面向师生和社会征求校服选用意见等,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发挥育人功能。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指导学校立足实际,积极开展校服设计大赛、校服模特大赛、校服手绘画比赛、校服文化征文等活动,展现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校文化内涵,营造良好校服文化氛围。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将校服文化纳入“五个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指导学校不断规范校服管理,优化校服设计,调动各方力量,保障中小学生穿上舒适校服、美丽校服、安全校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宝鸡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李玉琳    电话:279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