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惠强
宝市教函〔2022〕48号
仵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师生流失问题促进县域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新教育·新高中”创优行动,持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积极研究新教材、探索新课程、迎接新高考,全市普通高中骨干体系持续壮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有效扩大。县中是普通高中教育的“腰脊”,承载着千万家庭的希望。办好县中是民生、民心和民意工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县中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治理“县中塌陷”现象提供了遵循,为满足群众上家门口的好高中打开了通道。
一、关于实施托管帮扶工程的问题。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将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列入“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通过省级指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统筹优质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中,努力使每个基础教育薄弱县和薄弱县中都得到支持,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麟游县高中已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具体将由北京交通大学对接帮扶。省教育厅已组织省内有条件的高校对薄弱县中开展托管帮扶工作,将帮扶工作成效作为省级示范高中复评和省级特色示范高中评估的重要评估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继续依托“宝鸡市城乡教育联盟”,实行名校孵化、捆绑发展、结对帮扶和交流合作,扩大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强校帮弱校、名校帮普校”的联盟机制和“强强联合、共建共赢”的名校共同体,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二、关于从严规范招生行为的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编制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实现“阳光招生”。所有优质高中拿出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辖区初中,切实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2020年起,将民办普通高中纳入网上录取范畴,所有高中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定,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在全省率先实施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各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三、关于强化教师培训培养的问题。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深化细化教师培训举措。一是坚持更新理念。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等外出考察学习,特别是到浙江、上海等高考改革先行省份,进学校、进课堂近距离观察,掌握改革要领,更新教育理念,引发深度思考。坚持“请进来”,邀请高考改革专家团队逐校培训,帮助县域高中建立起与新高考相适应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实行选课走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选择性学习创造条件。二是坚持教师为本。抓住教师这个关键,采取各种措施留住优秀教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提升高中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尽心从教。在留住好老师的同时,要想方设法留住好学生,减少优秀生源的无序外流,使县域普通高中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关于普通高中教师流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指导县区教体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编制标准等相关规定,积极协调编办、人社部门及时补充县中教师,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保证县中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取消相关政府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等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学校,停止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属省级示范高中将建议省教育厅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今后,把县中教师纳入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重点,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
五、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市教育局继续指导各县区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策”,进一步加强高中学校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县中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积极化解县中债务和办学经费压力。市级将积极建议省级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指导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张省刚 ,电话:279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