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函〔2023〕57号
市民盟:
贵团体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近年来, 全市教育系统秉承“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新时代·新心育”向阳行动,坚持“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妥善应对”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支撑,提高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实现全面育人目标。
一、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市教育局指导县区不断规范“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四级心理危机防控体系、“校长-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辅导员-学科教师-班干部-家长”的“八位一体”的扁平化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和“多维度观察、多向度调控、多角度影响”的“三多”干预机制,经过实践探索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这是宝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机制。
二、关于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和教育设施方面的问题。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人才队伍的建设, 目前,全市中小学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学校占98%,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占98%,其中专职教师占27%;小学中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学校占95%,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学校占96%,其中专职教师占11%,县区新任教师招考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基本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部门和社会机构为依托的学生心理服务体系。我市大多数中小学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建设心理辅导室。按《建设指南》要求保证软硬件设施的配置,制定保密规范,保护和尊重学生隐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拓展功能区域,实施心理健康测评、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等职能。
三、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精准实施方面的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 10号)、《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宝鸡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加强学生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市教发〔2019〕348号)、《宝鸡市“新时代 ·新心育”向阳行动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0〕94号),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为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零距离、开放式、个性化心理服务。今年又印发《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呵护学生心理健康“和风计划”的通知》(宝市教发〔2023〕50号),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教育合力,力争做到人人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时时支持学生心理健康,处处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宝鸡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