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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11-27 16:25:37

                                                                                                         宝市教函〔202345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减少学校社会性事务的提案》(第32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市教育局把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作为落实“双减”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减轻学校负担的重要抓手,坚持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做到了压减数量、精选内容,全面规范,确保学校安心办学、教师潜心育人。

一是实行归口管理。凸显教育主管责任,建立教育部门审批制度,按照“精简数量规范有序、减轻负担、从严从紧的要求,对“进校园”活动实行统一审核、统一管理,统筹把握活动总量。除党委政府要求的中心工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重点事项、学校自行安排的教育活动外,其他部门或组织面向中小学校开展的“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包括各类教育活动、竞赛活动、创建活动、考核活动均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力求能减尽减、应减尽减。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有“进校园”活动进行整合,尽量能减少无关活动对教育教学的干扰,为学校安心办学,教师静心教书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制定《宝鸡市基础教育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性竞赛活动,建立审批制度,实行清单管理,所有设置和实施的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必须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匹配主责主业,保证活动质量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额外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强迫诱导参加。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联合政协等部门,开展“优化教育外部环境”专项调研,全面了解基层现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下发后,及时转发县区、学校,结合开学检查等工作,层层开展自查、抽查,组织人员深入学校一线,采取抽样调查、查阅文件、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各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范围、组织方式、收费情况、条件保障及举办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政策宣传,纠正错误倾向,严明组织纪律,制止不良导向。经摸排全市未发现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存在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的违规“进校园”活动。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县区、学校和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了解政策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守牢管理底线,坚决杜绝违规(商业性质)“进校园”活动。加强招生管理,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取消各类获奖中考加分政策,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结合开学工作,联合市广播电台举办行风热线,宣传政策要求。公布投诉热线,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学校普遍反映耗时过长、过程过繁、与申报方案严重不符进校园活动,及时制止撤销。

五是科学合理实施。在精简规范的同时,坚持“五育并举”,科学合理设置“进校园”活动,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坚持每年举办中小学生合唱艺术节小学生三跳运动会、中学生篮球比赛、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扎实开展戏剧戏曲、生态环保、毒品预防、科技创新、健康知识、安全教育等进校园活动,引导学校“进校园”活动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与学校课后服务、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全市构建起部门联动、优势互补、步调一致、互衔接、合力推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体网络。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规范管理,落实压减数量、精简整合,切实提高活动效果,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宝鸡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持续关心、指导我们工作。

 

 

宝鸡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