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372A/2019-0000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4-04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市教发〔2019〕151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
积极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是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推动研学旅行活动安全、丰富、有效开展,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要完善各类中小学研学活动的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凡事必报、严格审批”的工作原则,实行县区教育局审批制度,对研学活动的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数等进行严格把关。各学校要按照“事前审批、事后报告”的要求,采取自行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一周拟定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开展,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告活动情况。坚决杜绝事前不履行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开展各类研学活动,坚决杜绝组织开展各类与日常教育教学、学生实践教育无关的研学活动,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二、科学规划研学内容路线
各学校研学旅行活动的规划组织要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安全有效的原则,突出德育主题,内容以加强爱国主义、文明礼仪、传统文化、科技创新、民俗文化教育为主,组织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爱国主义基地和民俗文化基地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路线要避开悬崖陡坡、崎岖险峻山路或村道,选择县级以上道路或单向两车行驶的平坦道路;地点不得选在人迹稀罕的森林草原、高山河谷、低地险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出行要避开大风、阴雨、大雾、有雪等恶劣天气时段,选择有营运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和驾驶乘务人员。
三、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校在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前,要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通过观看安全教育影片、召开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强化野外安全防护知识、防护技能的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滑摔等方面安全培训,引导学生不到危险区域、场所,不单独行动或进行冒险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各学校要提前对活动做出具体规划安排,制定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配足带队老师、随队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掌握应急知识技能人员随队保证安全。
四、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研学旅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管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强化人员配备,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各级责任,构筑链条完整、管控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要建立日常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公开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限期整改,推动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更加科学和规范。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