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372A/2019-0002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5-05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宝鸡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8号)精神,现就我是参加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赛道
1.中职学校:参加职教赛道(见附件1)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见附件2)。职教赛道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1%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名学生应至少有1个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一般要求不低于1‰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个参赛项目)。
2.普通高级中学:参加陕西赛区萌芽版块(见附件3)。省级示范化高中每校推荐萌芽版块项目一般不少于2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校推荐萌芽版块项目一般不少于1项,鼓励其他高中积极参加萌芽版块赛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各学校负责初审本校参赛对象资格;市教育复审中职中专院校、萌芽版块项目参赛对象资格。
三、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2019年4—5月)。各院校校级初赛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截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校级初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5月31日。
校级初赛(2019年6月)。各县(区)、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本校学生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省组委会进行分配。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自行决定。各校在6月15日之前完成校级初赛。萌芽版块项目不需要进行初赛,直接参加省级复赛。
省级复赛(2019年7月)。省级复赛候选项目由各院校按照省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分配名额从校赛项目中择优推荐。萌芽版块项目直接参加省级复赛。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10月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8号)文件在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904/11/1545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所有附件在宝鸡教育局网站下载。
四、有关要求
1.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中职中专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为首次参赛,各学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级初赛组织委员会,做好大赛的统筹协调工作。
2.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做好校级初赛组织和项目推荐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3.以大赛为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教育强省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4.报送联系人信息。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中职学校、高中要及时确定3名联系人,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填写《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学校/县(区)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4),并于2019年5月10日以公文形式报至市教育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jsjyjzcjk@163.com,并获取“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账号,进行报名信息查看和管理。
五、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省赛工作QQ群:631705724,微信群:陕西“互联网+”大赛工作,请每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QQ群和微信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西安科技大学:郭婷
电话:029-83858251 传真:029-83858251
邮箱:hlwsxss@vip.163.com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邮编:710060
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杨海波 李铁绳 刘天宇
电话:029-88668916 传真:029-88668916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滚多海 裴生芬
电话:029-88668807 029-88668837 传真:029-88668837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赵家悦
电话:029-88668628 传真:029-88668687
基础教育二处 张晓旭
电话:029-88668839 传真:029-88668839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3.市教育局
职成教科 李子森
电话: 2790309
基础教育科 魏乐乐
电话:2790272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高职院校:职教赛道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
6.中职中专院校:职教赛道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1%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名学生应至少有1个参赛项目)。
7.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市属中职中专院校项目参赛对象资格,省教育厅复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1.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00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5个、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本科高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不低于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2个参赛项目)。
(七)高职院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不低于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2个参赛项目)。
(八)中职中专院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一般要求不低于1‰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个参赛项目)。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奖项设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质量设金奖30个、银奖50个、铜奖8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各1项,奖励对乡村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院校集体奖5个、优秀组织奖1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萌芽版块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第五届大赛增设萌芽版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可参加第五届大赛萌芽版块有关活动。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项目推荐
1.要求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从已有各类中学生赛事(教育部正式公布认可的竞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推荐项目或作品应紧密结合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
2.全国共推荐200个萌芽版块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我省推荐名额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名额分配择优推荐。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萌芽版块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
4.省级示范化高中每校推荐萌芽版块项目一般不少于2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校推荐萌芽版块项目一般不少于1项,鼓励其他高中积极参加萌芽版块赛事。
四、奖项设置
萌芽版块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质量设创新潜力奖和单项奖若干。设萌芽版块集体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学校/县(区)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县(区) |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注 |
须为县(区)教育主管 部门领导/学校领导 | |||||||
须为部门负责人 | |||||||
具体负责人 |
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职中专、高中确定3名联系人,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本表报送市教育局,同时发电子版到bjsjyjzcjk@163.com,并获取各学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账号,进行报名信息查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