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372A/2019-00029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6-06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迅速升高,学生户外活动增多,近期以及暑假期间防溺水教育刻不容缓。为切实杜绝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坚决实现“零溺亡”目标,确保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二、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
三、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教师、学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
1.举行一次防溺水教育启动仪式。各学校要结合召开全校大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举行“防溺水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校长讲话、宣读倡议书、学生集体宣誓等形式,使学生根植“下水有危险,生命当珍爱”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2.举办一期防溺水教育宣传专栏。各中小学校要布置一期防溺水教育宣传栏,以图文并茂、案例警示等形式,教育引导中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出现险情后盲目施救等,时刻警示学生切勿私自下水。
3.召开一次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各学校每个班都要开展至少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引导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发言、讨论等形式,了解溺水危险,增强远离池塘、河泊、水洼等危险水域的警惕性。
4.组织一次防溺水教育签名活动。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在放暑假前必须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进行再教育,引导学生集体承诺远离危险水域,绝不私自下水。
5.设立一个防溺水教育警示标牌。各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一个“珍爱生命·远离溺水”警示标牌,提示、告诫学生严禁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要利用公共电子屏、校园广播等滚动播放防溺水宣传语,让广大学生对预防溺水耳熟能详、随处可见、入脑入心。
6.举办一期防溺水教育家长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学期工作安排,召开以预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向家长宣讲溺水危害,引导家长做好学生校外及暑期管护工作。组织教师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溺水”大家访活动,向家长面对面讲解溺水风险,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
7.组织一次危险水域拉网式排查。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对附近河流、水库、池塘等进行排查,形成危险水域清单,反复告诫学生远离,如发现学生有私自下河游泳的,应当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提请学校所在街道、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水源所属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在危险水域可联合镇村安排志愿者或其他人员定期定时段进行巡查和值守。
8.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常识考试。考试的目的是让学生牢记防溺水“九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河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陪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池塘、水井边玩耍;不在汛期冒险涉水过河;同伴万一溺水,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盲目施救。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安全教育管理的重中之重,把“零溺亡”作为底线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的指导思想,组织辖区内学校扎实开展“八个一”活动,形成防溺水的高压强压态势,让每一名师生绷紧安全弦,杜绝麻痹大意,消除安全隐患。
2.强化风险预警。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地域、时段、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学校要根据风险预警,及时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渠道,向家长发布风险提示,指导家长做好学生校外及暑期管护工作。
3.开展督查整改。各县区教育局要组建防溺水教育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校长思想不重视、教师认识不到位、学校开展“八个一”活动走过场、学生防溺水常识知晓率不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令限期整改,确保每一名学生对防溺水“九不”要求熟记于心、践诺于行。
4.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途径,向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告诫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未成年人进入危险水域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劝离或强制带离。
5.强化救援力量。各县区、各学校开展防溺水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坚决防止、制止、禁止学生进入危险区域。同时要主动争取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加强日常巡查,形成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发生学生溺水险情,要高效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请各县区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将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韩军利 电话:2790257
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