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372A/2019-00033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6-20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等三个制度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市教发〔2019〕257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教研室,宝鸡实验小学、宝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促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制定了《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等三个制度,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工作八条规定
一、明晰政策导向。由幼儿园进入小学,是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转折期。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对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教体局要充分认识规范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幼小衔接专项治理政策要求,从课程内容、教育环境、教育方式、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引导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多方联动,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现象,推动小学和幼儿园双向衔接、平稳过渡。
二、规范办园行为。各县区教体局要对照《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指南》,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全面督导排查,指导幼儿园遵循儿童成长规律,科学安排一日活动,最大程度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发自创游戏、传统游戏、乡土游戏,积极创设游戏载体,丰富游戏内容,严禁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坚决防止和纠正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小学化”现象。
三、坚持依纲教学。各县区教体局要指导辖区小学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按照《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坚持“零起点”教学,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各小学要加强与幼儿园的合作与交流,了解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基础和身心发展状况,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减缓新生学习的坡度和难度。小学一年级教师要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层层签订“零起点”教学承诺书,严禁超前、超纲教学。每年9月10日前,各小学要公开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治理培训机构。各县区教体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班)举办的学前班、幼小衔接班进行排查整治,严禁培训机构以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名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要采取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取消办学许可等多种方式,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幼儿教学点的通知》(陕教基三〔2015〕5号)要求,对辖区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进行全面摸排,坚决清理城区和县城地区违规开设的小学附设学前班,对农村地区确需保留的小学附设学前班加强管理,引导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五、加大研训力度。宝鸡教育学院和各县区教体局、教师进修学校要将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起点”教学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切实加强小学和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校(园)长专项培训、师德师风培训以及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为规范幼小衔接工作提供师资保障。市、县教研室要加大幼小衔接教研指导力度,通过组织幼小衔接专题培训、案例征集、课题研究、教学研讨、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等方式,加强对幼小衔接工作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指导。
六、实行公开承诺。各县区教体局以及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公开承诺坚持正确育人方向、科学育人方法和规范育人行为,层层签订《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承诺书》,并以一定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公示。各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逐条自查整改,坚决纠正负面清单中列举的不当行为,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县区教体局和教研部门要对辖区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摸排,对纠“负”不彻底、践“诺”不坚决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七、重视宣传引导。各县区教体局要大力开展规范幼小衔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幼儿园、小学办好家长学校,密切家校(园)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成才观,纠正“抢跑”心态,为规范幼小衔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县区教体局要组织辖区幼儿园、小学面向社区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幼儿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为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八、强化督导问责。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大幼小衔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确保幼小衔接工作规范开展。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降级处理。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以幼小衔接为名目强化应试、超前教育、超课标教学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实行幼小衔接工作月报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幼小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宝鸡市小学“零起点”教学十条规定
一、严格课程设置。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课程设置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二、保证课时数量。小学一年级语文、数学教师要坚持零起点教学,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层层签订“零起点”教学承诺书,不得自行缩减课时、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严禁超前、超纲教学。
三、改革教学方式。充分考虑低年级儿童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倡导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方式,重视学生个性体验和生活经验,调动学生学生兴趣,引导学生逐步适应集体学习生活。
四、加强作业管理。科学合理设计作业,不断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和趣味性,不搞机械性重复训练。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小学一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五、改革评价方式。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尽可能淡化分数,严禁依据分数排名,关注学习过程,采用等级制和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
六、严格组织考试。坚决控制小学一年级统一考试次数,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不得以教学片区、教学联盟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统考”和“联考”。
七、重视习惯培养。重视帮助和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正确的书写和阅读习惯,养成文明礼貌、友爱他人的行为习惯,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劳动习惯。
八、坚持免试入学。加强小学一年级招生管理,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任何学校通过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九、加强校本教研。各小学要针对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开展专题研究,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学科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后的过渡和适应教育,尽量减少两个阶段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教学环境、作息时间、班集体生活及人际关系方面的差异。
十、注重社会宣传。各县区教体局和小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零起点”教学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等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一年级秋季学期课程开设和各学科教学计划,最大程度减少家长顾虑,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宝鸡市规范幼小衔接专项治理负面清单
一、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
1.开设汉语拼音、识字、英语、国学等课程。
2.利用在园时间或延时托管时间开设“奥数”“珠心算”“逻辑训练”“蒙台梭利数学”“智能训练”等兴趣班。
3.布置拼音、汉字和英语认读、书写家庭作业。
4.开展拼音、汉字、英语单词描红活动。
5.要求幼儿完成10以上口算、速算,用进位加法、算式等方式完成计算。
6.要求幼儿背诵乘法口诀、字母歌、拼音表、《三字经》《弟子规》等。
7.组织识字、口算、心算、珠心算等表演或比赛。
8.以强化知识技能性训练为主进行“填鸭式”教学,进行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
9.通过考试、测验、比赛、作业等方式检验幼儿的学习效果。
10.用分数和等级的形式评价或向家长反映幼儿的学习效果和各种表现。
11.让幼儿背手、长时间静坐。
12.执行小学作息时间,参照小学课表上课。
13.教师任意妨碍、打断、阻止幼儿自主游戏。
14.教师按照小学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15.教师不能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幼小衔接并形成科学育儿观念。
16.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拼音教材、识字教材和作业本,并要求幼儿完成相应的教材内容或书面练习题。
17.儿童户外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足1小时。
18.集体教育活动次数和时间超标,没有自主喝水、如厕时间。
二、小学非“零起点”教学负面清单
1.招生入学时测查学生识字、拼音、算术等知识掌握情况。
2.招生入学时查看学生竞赛成绩或证书等。
3.增加语文、数学教学内容,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或课时安排不足。
4.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5.增加数学教学难度。
6.课堂没有留出时间让学生独立完成作业。
7.以百分制评价学生成绩,或在入学初期以拼音、识字、计算等已有学习水平作为评价标准向家长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对家长教育理念造成误导。
8.城区或县城小学开设学前班,重点教授识字、拼音、算术等内容。
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负面清单
1.违规举办幼小衔接班、学前班、入学准备班。
2.以兴趣班或特色班为由,招收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教学。
3.小饭桌招收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教学。
4.组织6岁以下儿童开展识字、拼音、珠心算、速算等各种竞赛,颁发证书。
5.诱导学龄前儿童家长购买小学化的教材和操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