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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从事哪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13 20:20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