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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13 20:21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三)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