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教发〔2017〕485号)精神,在幼儿园自愿申报、县区联合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研究的基础上,拟认定109所幼儿园为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中重新认定100所,首次认定9所),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1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宝鸡市教育局反映。提出异议者必须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单位反映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玉琳 联系电话:0917——27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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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