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教发〔2024〕85号)精神,在幼儿园自愿申报、县区联合推荐、市教育局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拟认定51所幼儿园为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中重新认定46所,首次认定5所),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4日,共5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宝鸡市教育局反映。提出异议者必须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单位反映的,应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敏 联系电话:0917—2790256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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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拟认定名单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