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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成果汇报演出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12 09:39

 

宝市教发〔2018〕34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中小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部分中小学校试点实施“美育星光” 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的通知》(陕教体办〔2017〕5号)精神,2017年我市20所中小学试点开展了“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为展示试点活动成果,决定举办“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成果汇报演出,优秀剧目将选送参加全省汇报演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地点

2018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演出学校

宝鸡市“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试点学校(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16日

四、评分标准

1.剧目及主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向上,宣传正能量。

2.语言能力。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利且有一定感染力。

3.表演技巧。情感真挚饱满,表演大方自然,表情丰富准确;有较强的角色塑造能力和戏剧效果;表演具有一定的创意和个性。

4.舞台效果。节奏把握准确,舞台调度得当,舞台道具、音效和服装使用恰到好处。

5.综合效果。整体创作、表演把握准确,气氛烘托得当。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汇报演出由市教育局主办,金台区教体局承办,“美育星光”集团、金台高级中学协办。

2.以校园社团为单位报名,每部剧目不超过12人,剧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3.比赛场地设有投影及话筒,提供音乐播放设备,参演学校自备U盘,图片格式为JPG,音频格式为MP3,单曲存放。

4.汇演评委由国内戏剧戏曲类专家担任,设小学、初中组,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5.彩排、演出及现场观摩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英  电话:2790256  邮箱:bjsjjk@126.com

附件:

1.宝鸡市“美育星光”戏剧课程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2.宝鸡市“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成果汇报演出报名表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