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8〕34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中小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部分中小学校试点实施“美育星光” 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的通知》(陕教体办〔2017〕5号)精神,2017年我市20所中小学试点开展了“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为展示试点活动成果,决定举办“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成果汇报演出,优秀剧目将选送参加全省汇报演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演时间、地点
2018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演出学校
宝鸡市“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试点学校(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16日
四、评分标准
1.剧目及主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向上,宣传正能量。
2.语言能力。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利且有一定感染力。
3.表演技巧。情感真挚饱满,表演大方自然,表情丰富准确;有较强的角色塑造能力和戏剧效果;表演具有一定的创意和个性。
4.舞台效果。节奏把握准确,舞台调度得当,舞台道具、音效和服装使用恰到好处。
5.综合效果。整体创作、表演把握准确,气氛烘托得当。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汇报演出由市教育局主办,金台区教体局承办,“美育星光”集团、金台高级中学协办。
2.以校园社团为单位报名,每部剧目不超过12人,剧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3.比赛场地设有投影及话筒,提供音乐播放设备,参演学校自备U盘,图片格式为JPG,音频格式为MP3,单曲存放。
4.汇演评委由国内戏剧戏曲类专家担任,设小学、初中组,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5.彩排、演出及现场观摩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英 电话:2790256 邮箱:bjsjjk@126.com
附件:
1.宝鸡市“美育星光”戏剧课程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2.宝鸡市“美育星光”特色教育戏剧课程进校园活动成果汇报演出报名表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