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18:15
宝市教发〔2018〕176号
各县区教体局(文教)局,局直中小学:
按照市政府《宝鸡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16〕7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宝鸡建设的决定》(宝发〔2017〕20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17〕377号)要求,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教育系统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学校(以下简称开放学校)达281所。为进一步加强开放学校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全完善的运动健身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规章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对开放学校实行清单管理,定期指导、定期督查、定期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放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印发的《宝鸡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宝市教发〔2016〕363号),完善开放制度,规范开放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面开放、规范开放、足时开放。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开放学校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学区与运动区的必要隔离措施,形成相对独立的运动环境,确保校园安全有序。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门卫管理,落实出入登记制度,预防各类安全隐患。要落实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在开放时段进行巡查,发现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开放环境。
三、合理安排时间。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居民的工作时间适当错开,尊重群众体育锻炼习惯,适应不同人群的体育锻炼需求。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地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开放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开放时段、时长,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不得随意停止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确因教学活动、场地维修或其他原因暂停开放的,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市民公告。
四、加强设施维护。开放学校要加强体育设施维护,定期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防止发生运动伤害。要在校门口公布《体育场地开放须知》,提示运动锻炼注意事项等。在体育设施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开放学校每周对活动场地、器材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规范日常管理。在开放时段,开放学校要安排保安或值班人员上岗,严格按照公示时间开放体育场地,做好入校锻炼人员的出入登记、引导、服务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妥善解决。要加强与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联系,构建警务联防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是一项利民工程,是推进健康宝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开放学校要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络,积极开展以“科学锻炼、文明健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入校园健身。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开放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市教育局将把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利用率、满足群众健身运动需求、进一步推进学校运动场地资源向社会开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各学校的考核管理。
八、扩大开放范围。各县区教育局要继续扩大开放范围,基本保证城区、居民聚集区内体育场地设施较完善的学校实现能开则开、应开尽开,并将新增开放学校名单(含学校名称、操场面积、开放时间、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于6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张晓英 联系电话:2790256
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