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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7-04 09:19

宝市教发2018255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学籍记录学生基础信息,反映学生教育轨迹,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困难资助、考试招生的重要基础信息。学籍关系学校精细管理和考试招生秩序,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肩负起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加快解决问题学籍,防范发生新的学籍管理问题。

二、加强精细管理,进一步提升学籍管理质量水平

1.做好学籍建立和接续工作。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做好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严肃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情况,对属于违规招生和起始年级建籍工作疏漏造成的无学籍问题,要倒查追责;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

2.提升学籍信息质量。要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对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情况三类信息进行严格筛查,每季度定期进行更新,并向学生家长做好宣传。

3及时处理在办业务。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要重点关注和及时处理省内招生未核办问题,符合招生政策的尽快审核通过,不符合招生政策的及时进行清理。义务教育阶段休学转学由各县区负责审核,普通高中办理休学转学业务,须先提交纸质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4.及时处理问题学籍。建立学籍时要进行省内查重。对问题学籍要及时提供佐证材料或作删除处理,严禁将省内查重未通过的问题学籍上交处理。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要督促学校加快处理;对于双佐证问题学籍,要核实学生真实情况,若学生已实际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变化,应撤销已有佐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避免影响学生考试升学。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

5.加强招生、转学工作管理。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精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防范因违规招生引发的后期学籍建立方面的问题。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学生转入转出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避免出现人籍分离现象。禁止学校存在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空挂学籍问题。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对违规招生和建立学籍问题进行通报,并严格追责问责。

6提高业务办理时效。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结合学籍系统在办业务监控表,及时掌握各学校学籍管理及业务办理情况,对问题学籍处理不及时的学校,要及时督办。要重点监控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各类学籍业务,督促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核办处理

7.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动态监测学生在校实际情况,将学生在校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学籍系统,运用“疑似辍学”“返校”“辍学”等学籍系统功能,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学籍信息核查工作。

    8.加强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籍管理员配备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时限及质量要求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学籍管理员业务培训,保持学籍管理员队伍相对稳定,及时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学籍管理业务水平。

三、及时查处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秩序

、各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及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学校或个人可以给当地中考录取线以下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生接受其他类型教育。要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学籍管理问题线索,重点治理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跨区域代建学籍、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尤其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籍管理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对于查实的违规问题,既要追究学校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县区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切实以严格的管理、严肃的追责,维护规范有序的学籍管理秩序,促进全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宝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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