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8〕297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市教研室,宝鸡幼儿园,宝鸡实验小学: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小学教育衔接的重要阶段。近年来,全市各县区坚持扩充资源与提升质量并重,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跨越发展,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升,但总体来看,区域之间、园所之间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一些小学违规组织入学考试,不少小学一年级未能实施“零起点”教学,致使幼儿背负了沉重的课业负担,不仅严重挫伤了其学习兴趣,而且影响了身心健康发展。为此,教育部于2018年7月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危害性,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对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省、市将在进行全面督查和整顿的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指导各县区制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专项培训方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全员培训。
二、分步实施,深入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
1.第一阶段(2018年9月—12月),对照检查,全面摸排。各县区要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要结合本园(校)实际,对照治理内容,从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等方面进行自查,填写《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表》(见附件),报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全面摸排,对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整改意见书》(见附件),形成各县区摸排情况汇报,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与下达的整改意见书(一式两份)一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2.第二阶段(2019年1月—3月),夯实责任,全面整改。各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要根据自查、摸排及下达的整改意见书,列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目标和责任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形成整改过程性资料,上报各县区教育局备查。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小学和培训机构整改情况,形成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整改情况报告,于2019年3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3.第三阶段(2019年4月—6月),专项治理,全面督查。市教育局将组建督查小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分赴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同时指导县区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1.加快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省、市将积极搭建活动载体,深入实施“五彩七星”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各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搭建平台,采取措施,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市、县教研部门充分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建立覆盖县(区)、镇(街道、乡)、村(社区)各类幼儿园的教研指导网络,组建专家小组,指导幼儿园开展园本研究,推进课程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保教水平。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促进幼儿快乐健康发展。
2.严格落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和禁止组织入学考试制度。按照《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意见》精神,建立幼小衔接长效机制,引导小学尊重儿童认知发展规律,坚持学科知识“零起点”教学,丰富教学手段,减缓教学梯度。同时,通过小学与幼儿园定期召开幼小衔接座谈会、签订幼小衔接合作协议等方式,积极做好小幼互动,实现双向无缝对接,为幼儿进入小学,顺利完成角色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全面加强专项督导,建立定期、不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纠正“小学化”问题纳入对幼儿园、小学质量评估、表彰奖励、年检范围,并公布检查结果。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局要对保教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4.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氛围。省、市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推广各县区和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幼儿园、小学、教师和家长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努力为广大幼儿创设快乐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联系人:李玉琳 联系电话:2790257
邮 箱:bjsjjk@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表
3.陕西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整改意见书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