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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17:28

宝市教发2018396

 

 

县区教体(文教)局,市教研室,宝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宝鸡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宝市教发〔2018〕51号积极探索信息化教育技术手段与学前教育融合新途径,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一届陕西省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87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参赛对象可独立完成作品,也可团队完成,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二、参赛内容

主要包括幼儿一日在园的生活活动、集体教育活动、区域活动和户外活动,以及学前教育理论等内容。

三、参赛形式

作品以微视频方式进行录制,时长不超过15分钟,并配套提供辅助扩展资料(如微教案、微课件、微反思等)。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录制的微课(程)应聚焦幼儿园教育中幼儿、教师或家长遇到的实践中或理论上的重点或难点问题,以展示解决问题途径和方法为主题,具有较强的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

(二)技术要求。录像可采用录屏软件、手写板、电子白板、IPad、手机、高清DV、数码相机等多种采集设备,为MP4格式(勿上传原始文件);分辨率为1024×768像素;文字简单、明了;有片头(主题名称、年龄阶段、所在地市、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团队姓名)、片尾,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三)申报要求。上报作品需经过各县区教育局遴选,按照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评选标准(附件2)择优推荐,以县区为单位以光盘或U盘形式统一上报同时填报《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参赛作品名单》(附件4)和《第一届陕西省幼儿园微课(程)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5),于201811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教研室

(四)评选方式。此次大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研室承办。大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等次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0%15%20%。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市级获奖作品将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进行展播。

联系人:

宝鸡市教育局   李玉琳   2790257  15029648655

宝鸡市教研室   权敏琴   2790781  13571180013

电子版报送邮箱:397432689@qq.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411

 

                                                    宝鸡市教育局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