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8〕396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市教研室,宝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宝鸡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宝市教发〔2018〕51号),积极探索信息化教育技术手段与学前教育融合新途径,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一届陕西省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的通知》(陕教基三办〔2018〕7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参赛对象可独立完成作品,也可团队完成,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
二、参赛内容
主要包括幼儿一日在园的生活活动、集体教育活动、区域活动和户外活动,以及学前教育理论等内容。
三、参赛形式
作品以微视频方式进行录制,时长不超过15分钟,并配套提供辅助扩展资料(如微教案、微课件、微反思等)。
四、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录制的微课(程)应聚焦幼儿园教育中幼儿、教师或家长遇到的实践中或理论上的重点或难点问题,以展示解决问题途径和方法为主题,具有较强的学习借鉴和推广价值。
(二)技术要求。录像可采用录屏软件、手写板、电子白板、IPad、手机、高清DV、数码相机等多种采集设备,为MP4格式(勿上传原始文件);分辨率为1024×768像素;文字简单、明了;有片头(主题名称、年龄阶段、所在地市、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团队姓名)、片尾,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三)申报要求。上报作品需经过各县区教育局遴选,按照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评选标准(附件2)择优推荐,以县区为单位以光盘或U盘形式统一上报,同时填报《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第一届宝鸡市幼儿园微课(程)大赛参赛作品名单》(附件4)和《第一届陕西省幼儿园微课(程)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5),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教研室。
(四)评选方式。此次大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研室承办。大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等次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0%、15%、20%。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市级获奖作品将在宝鸡市教育云平台进行展播。
联系人:
宝鸡市教育局 李玉琳 2790257 15029648655
宝鸡市教研室 权敏琴 2790781 13571180013
电子版报送邮箱:397432689@qq.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411室
宝鸡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