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23日,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凤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通过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照《宝鸡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宝鸡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评分依据》,对凤县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评估组认为,近年来凤县县政府、县语委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营...">
2015年10月22——23日,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凤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组通过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照《宝鸡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和《宝鸡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评分依据》,对凤县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评估组认为,近年来凤县县政府、县语委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营造了与凤县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现阶段凤县县城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达到了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要求。经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议,授予凤县“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称号。
评估反馈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办主任杨存科代表市语委授牌并讲话。他指出,古人讲:“文以载道”。语言文字作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直接体现着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我市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文化根脉源远流长,文明成果照耀古今,更应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化方面走在前列。因此,凤县要在“深刻认识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局面”“积极构建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共建机制”等三个方面继续努力,认真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正确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提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要借力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突出渐进性、发展性、可持续性,确保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努力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发展中提升,提升中发展。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引领作用,既做好校园内的推普和书写训练工作,又组织广大师生走出校园,做好群众宣传和社会用字纠错工作。要不断丰富和深化创建内容,注重将现有工作成果转化为刚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县域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为“打造旅游名县”“建设幸福凤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凤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巧玲、县语委主任、副县长杨建平、县政协副主席唐汉兴参加了评估汇报会和反馈会,袁宏斌同志在汇报会上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杨建平同志在反馈会上代表县政府、县语委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