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7〕197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语办〔2017〕1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对我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全市中小学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上《通知》精神,高度重视以“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为主题的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科学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局直中小学的实施方案务必于2017年7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管科)。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一)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8年11月中旬,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局直中小学要按照省上的总体安排和竞赛内容、竞赛规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并完成本级选拔赛等相关工作。2018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局直中小学须上报开展第三届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的工作总结及其相关支撑材料(包括活动照片、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情况等)和报名表。
(二)本届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以县区(学校)组织为主,按省上要求选拔本县区的高中、初中、小学代表队,宝鸡中学、宝鸡一中、宝鸡实验小学亦按相应要求各自组队。4名学生选手须为单一学校、严禁超龄、跨校组队。
(三)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择机督导检查各县区(学校)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市级选拔赛拟在2018年12月中旬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组别的第一名将代表我市参加省级竞赛。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资管理科。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局直中小学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学校要根据省上《通知》精神,总结往届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和“汉字听写大会”的成功经验,查缺补漏,取长补短,周密组织好辖区内中小学的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和本级选拔赛工作。
(二)本次活动的竞赛规则、参赛范围、选手条件、竞赛内容及参考资料等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执行。
(三)请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和学校及时报送活动中的好做法、好建议,交流、促进工作。
联系人:樊甲智 苏卫民 电话:2790300
邮 箱:bjyw0917@163.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的通知
(陕教语办〔2017〕11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精神,自2014年起,陕西省原创策划开展了“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大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广大师生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下简称为《意见》)提出“学校要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意识)。”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陕西省语委、省教育厅联合语文出版社定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开展第四届陕西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层层选拔优秀参赛队伍和优秀指导教师,激发广大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学习兴趣,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学汉字、用汉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参与范围
(一)参与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
(二)选拔条件
每个参赛代表队5名选手(4名学生加1名指导教师)。学生选手为各科成绩良好的适龄全日制正式在校注册大中小学生。要求选手做到书写规范、工整,笔画顺序正确。各组别学生选手条件要求如下(参赛年级指各代表队参加省级赛时的各阶段所在年级):
小学组:2007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小学5年级学生;
初中组:200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初中2年级学生;
高中组:2001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高中2年级学生;
中职组:2001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中职2年级学生;
高校组:199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高校2年级学生。
三、时间安排和参与方式
(一)中小学
各市(区)教育局自收到文件之日起至2019年初,组织本辖区中小学校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通过学校初赛、县区级竞赛、市级竞赛遴选出优秀的选手进行组队,分组别参加省级比赛。
(二)高等学校、中职学校
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通过报名参加 “语文知识大赛”,并遴选推荐队伍。具体包括:
1.准备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底。全省各高校及中职学校统计在校生网上答题的相关信息,于9月底前向语文出版社反馈本校参赛意向表(详见附件3)。联系人:商瑶瑶,电话:010—65130350,13810001668;邮箱:yywzbds@163.com。
2.开展活动及答题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底。由语文出版社将“语文知识大赛”网上答题的二维码发至各参赛学校。请各参赛学校务必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答题工作。期间,各学校结合课堂教学、班团队会、党团组织、社团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开展语文知识宣传辅导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答题并有针对性地为下一步组织校队遴选4名学生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
3.阅卷及评审阶段:2018年4-6月。由语文出版社组织专家评审阅卷。由省语委、省教育厅、语文出版社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在校生参与率、答题正确率及新闻宣传情况等,评选在高校组、中职组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学校晋级省级赛。
(三)省级赛
2019年4月底前举办省级赛(具体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规则
小学组包括“汉字听写”“笔画笔顺”“汉字组字”“古诗文联句”等4个竞赛关口,初中、高中、中职、高校组包括“汉字听写”“成语辨析”“汉字组字”“古诗文联句”等4个竞赛关口。
五、竞赛参考范围
省级赛题库由语文出版社组织专家研制,出题范围包括:
以不同学段的《语文课程标准》、现行教材及《语文考试大纲》为基础,以语文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的《学生规范汉字知识手册》(1年级上、下册至高二年级上、下册)为重点,以三秦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的《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读本》(1年级上、下册至高二年级上、下册)为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教育部、国家语委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年度计划,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活动开展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遴选参赛团队。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加强领导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切实负起责任,开展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坚持从班级友谊赛开始,自下而上、人人参与、个个受益的原则,确保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工作有序开展,逐级遴选好参赛团队,确保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常态化开展。
(三)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地、各校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书写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整理报送省教育厅。活动期间,陕西省教育系统将适时进行巡回检查、调研、监督指导。
(四)参加省级竞赛的代表队,每队4名学生选手必须以单一学校为单位组建队伍参加比赛(选手报名以电子学籍为准,严禁超龄学生、跨校组队参与选拔)。各地选拔的参赛队伍可适当向农村、边远、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学校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倾斜。
(五)请各市(区)教育局、相关县教育局于2018年12月底前将本地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开展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视频及评选支撑材料统计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语工处邮箱(文件夹标注:单位+活动名称)。同时,将报名表盖章传真至省教育厅语工处。
高校、中职学校于2018年3月底前将本校开展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视频及评选支撑材料统计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省教育厅语工处邮箱。
(六)为了适当扩大中小学组的组织评选范围,请11市(区)推荐组织得力且成效显著的1—2个区县和1所辖区学校,并提交评选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
联系人:曹军平,何银;电话:029—88668680,88668682(传真);邮箱:sxjytygc@163.com。
软硬件支持及设备调试:诺亚舟优学派陕西分公司,电话:029—87200327,13389220625。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省教育厅语工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