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5〕344号
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及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校本研修水平,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市级校本研修先进县(区)、先进学校、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区)教育(体育)局、县(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县区评选条件
1.全面推进,全面覆盖。县(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校本研修全面推进,在全市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校本研修指导手册》科学性、针对性强。
2.深化推进,创新发展。校本研修从启动、推进到深入不断创新。每年都有明确的研修主题和工作重心,指导基层学校不断创新研修模式和途径。
3.特色推进,分类指导。引导学校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充分发挥教研引领、典型案例示范和各级专家的指导作用。
4.长效推进,形成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县(区)、学校校本研修规章制度,促进校本研修常态化。
5.出色完成上级安排的相关研修任务。
(二)先进学校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完善,部门配合有力,效果明显,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经费投入到位,督查经常,保障措施得力。
2.校本研修规划科学合理,目标明确,有完整的学校和教师校本研修规划,活动主题明确。
3.有校本研修方案审查备案制度、过程指导制度、学时认定制度、评价激励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校本研修资源支持体系。
4.活动形式多样,活动内容充实,研修氛围浓郁,指导支持有力,学校和骨干教师课题研究成果显著(有立项、结题证书)、教师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发表多篇高水平的论文,骨干体系已经形成。
5.校本研修成果丰硕,特色鲜明,在当地能发挥一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与专业素养,热爱校本研修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工作主动性强。
2.善于研究和钻研校本研修,在推进校本研修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
3.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专业指导能力,在中小学校本研修方面具有创造性成果,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自我专业素质高,能带动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进行校本研修,在教师专业成长中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与专业素养,教育理念先进,校本研修意识浓,自觉性、主动性强。
2.善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自身专业成长迅速。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独立承担省市级立项课题并有结题证书,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近三年来参与了各级“名师大篷车”和各类送培、送教活动,能带动本校教师进行校本研修,在教师专业成长中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方法
(一)先进县(区)、先进学校评选
由各县(区)教育局依据条件组织评选,按照分配名额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汇总表及先进材料(电子与纸质稿)上报市教研室。市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查阅佐证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联评审核后差额确定表彰名单。
(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评选
1.学校推荐。各中小学校在广泛发动、充分征求师生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教师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人。
2.县区审核。县区教体局对推荐人选和先进材料组织审核,决定初选名单,并在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3.推荐上报。以县区为单位于
4.考察审核。市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查阅佐证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联评审核后差额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奖励
在各县(区)、局直有关单位逐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组织联评,差额确定市级表彰的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在全市校本研修现场会暨表彰大会表彰命名。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局直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校本研修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必须层层选拔,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照《宝鸡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特别关注偏远学校、薄弱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在各级评选活动中所占比重。
3.各县区、局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校本研修工作,形成《校本研修总结报告》,重点突出本县区、本单位具体做法、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设想(字数限4000字)。《校本研修总结报告》和《宝鸡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先进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推荐全套材料》纸质稿于
市教育局师管科联系人:田礼让 电话:2790300
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任军利 电话:279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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