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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语委办关于认定金台区三迪小学等17所学校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11-14 09:38

宝市教发2016361

各有关县(区)教体局语委办:

根据2016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申报情况,市教育局、语委办组成评估组于9月下旬和10月中旬,先后对金台区三迪小学17所申报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

评估组认为:金台区三迪小学17所中小学、幼儿园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及素质教育多元结合、相得益彰,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逐年提高,主阵地、主渠道的示范引领作用显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标准得分达到或超过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的基本要求。经市教育局、语委办审议,同意认定金台区三迪小学17中小学、幼儿园(名单附后)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希望你们对照《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和评估反馈意见,继续指导本次命名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着力语言文字标准制度贯彻落实,切实使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在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积极努力。

2016年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17所):

金台区(3所):三迪小学  民族幼儿园  车站幼儿园

陈仓区(3所):千渭初级中学  千渭小学  渭阳小学

高新区(2所):溪镇初级中学  高新第三小学

岐山县(2所):县职教中心  杏园逸夫小学

扶风县(2所):扶风第三小学 县幼儿园

  县(2所):营头镇初级中学  常兴镇中心小学

太白县(2所):鹦鸽镇中心小学  育才中学

麟游县(1所):两亭镇中心小学

 

 

宝 鸡 市 教 育 局   宝鸡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