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7〕34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市语委办《2017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2017年2月8日
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语委办
2017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重点,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导下的和谐语言生活为核心,发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龙头作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并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心任务新要求,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推进全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二)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和“书法名家进校园”等文化传承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热爱汉字、写好汉字的热情,全面提升中小学师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组队参加第三届陕西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省级比赛,启动第四届陕西省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活动市级选拔赛工作。
(三)根据《宝鸡市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督促岐山县、凤翔县全面推进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专家指导、过程督查和预评估前提下,力争在年内完成评估验收工作。
(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围绕“中国梦”主题教育和“德润宝鸡·书香陈仓”德育行动,倡导中小学探索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教育为基础的诵写讲教育方法,优化诵写讲社团活动,提高中华经典诵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五)组织开展第二十届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以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主题,以学校为主阵地,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全方位借力造势,指导各县区和行业系统在推普周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积极推动“推普周”向城镇和农村延伸,拓展社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六)推进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系列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常规教育教学管理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培养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对满5年且未再提档晋级的“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择机进行抽查复评。
(七)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培训测试标准制度,指导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工作,做好语言文字培训及测试工作。加强语言文字专(兼)职队伍建设,鼓励语文教研员、语文教师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语言文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