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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16:57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

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推动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市、县、校三级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双线管理机制。各级机构具体职责为:

(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1. 负责落实国家和省上远程培训的政策和培训任务,全面统筹规划全市远程培训工作;

2. 负责检查评估市、县(区)培训机构的实施情况;

3. 指导远程培训机构做好培训项目的策划和实施,提高远程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4. 负责全市远程培训合格证书的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1. 负责落实远程培训的政策宣传工作;

2. 负责建立远程培训网络管理体系,选定县级、校级项目负责人管理员,落实好管理和培训任务;

3. 负责本县(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检查督导、总结等工作。

(三)宝鸡教育学院

1. 负责全市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检查、评估工作;

2. 督促培训机构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价考核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3. 负责组建全市远程培训辅导教师队伍,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线上线下的教学与教研工作;

4. 指导县区培训机构开展远程培训工作;

5.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培训学员的学时、学分和证书的审验工作。

(四)县(区)教师进修学校

1. 负责辖区内教师远程培训报名、缴费、注册及教学管理工作;

2. 负责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远程培训工作,定期做好项目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动培训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3. 负责本县区远程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五)各中小学幼儿园

1. 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培训,督促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

2. 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学习条件;

3. 协助做好培训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二、远程培训项目及任务

远程培训项目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宝鸡教育学院和远程培训机构,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策划确定。

2019年远程培训项目任务为:

(一)高中教师:“走向核心素养”——基于学生“深度学习”的教学实践能力提升研修

1. 培训对象:全市所有高中教师

2. 培训学时:70学时(21学分)

3. 培训说明:本项目以“学科核心素养解读与基于学生‘深度学习’的课堂实践改进”为研修主题,培训内容分通识课程和学科课程,按照“发现——提炼经验”“改善——借鉴经验+运用经验”“分享——分享经验”3个模块设置培训内容与研修活动,让参训教师明晰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与要求,了解学生深度学习的行为特征,掌握高中新课程课堂实践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技能。

4. 承办机构:中国教师研修网

(二)初中教师: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创新与微课题研究主题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市所有初中教师

2. 培训学时:70学时(21学分)

3. 培训说明:本项目预设“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创新”和“微课题研究”2个主题方向。项目设置“通识课程”“微课题研究”“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创新”三大维度,下设精神引领、专业理念、综合素养、教学重难点关注、微课题研究、教学重难点破解、信息化工具及软件应用和信息化2.0教学创新8个模块,供参训教师自主选择。教师依据工作坊研修主题,选择对应课程模块学习,参加指定主题的研修活动,生成解决问题的应用成果,在有效改进个人教学能力的同时,推送网上共享,形成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4. 承办机构: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三)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与校本研修能力提升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市所有小学教师

2. 培训学时:70学时(21学分)

3. 培训说明:本项目以“提升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校本研修能力”为培训主题,遵循“分科进坊、分层施策”的原则。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划分为“适应期”“成长期”“成熟期”3个层级,选择对应3个相对独立的递进式培训主题。适应期教师以“掌握教学环节”为培训主题、成长期教师以“常态课例研究”为培训主题、成熟期教师以“课堂转型建模”为培训主题。

课程内容包括通识课程、主题课程和发展课程。通识课程服务修养、素质提升与职业发展;主题课程对应支持“课堂教学实施”“教学疑难解析”“课堂转型建模”3个分主题,帮助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学员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发展课程对应“课堂教学实施”“教学疑难解析”“教学风格塑造”三个主题的递进性发展设置延伸课程。

4. 承办机构: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四)幼儿园教师:儿童视角·科学保教——基于幼儿全面发展的保教能力提升研修

1. 研修对象:全市所有幼儿园教师

2. 培训学时:70学时(21学分)

3. 培训说明:本项目以“基于幼儿全面发展的保教能力提升”为主题,以“幼儿全面发展”为出发点,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幼儿园教师,设计分层研修内容,按照环境创设、玩教具制作、区角游戏(建构游戏、角色游戏、探索游戏、表演游戏、综合游戏)、五大领域教育、儿童学习故事、幼儿一日生活、幼儿习惯养成等模块设置课程与研修活动,参训教师可结合自己的专业发展阶段和培训需求,自主选学研修模块课程,促进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保教能力、改进教育实践。

4. 承办机构:中国教师研修网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

1. 组织动员阶段(71091

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远程培训项目。

2. 注册报名阶段(92915

各县区组织参训教师积极报名,将参训名单分项目汇总后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市项目办联系培训机构生成学习码下发至县区,县区组织学员登录注册,熟悉学习平台。

3. 网上学习阶段(920121

学员根据学习进度规定要求认真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 评价考核阶段(1251215

培训机构根据学员的学习数据,结合考核评优办法拟定合格学员、优秀学员和优秀辅导教师名单报市项目办审查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平台上予以公示。

5. 总结颁证阶段(12161230

各县区、培训机构认真总结培训经验上报市教育局。培训机构对优秀学员和优秀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证书,对合格学员颁发合格证书。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按教育部远程培训收费的有关规定由培训机构收取。教师参加远程培训,凭当年培训合格证书和正式票据在所在单位报销有关费用。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远程培训是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培训方式,参加远程培训的教师所接受的培训内容、取得的学时、学分,统一纳入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支持教师参加远程培训。鼓励学校将远程培训和学校校本研修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远程培训的优势。对做出特色的学校要提炼经验,予以表彰。

(三)为保证项目顺利运转,请各县区按照附件形式,分项目报县级管理员,负责与市项目办和远程培训平台对接,督促学情。

六、联系方式

(一)宝鸡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张少宽    联系电话:09172790300  

电子信箱:bjsgk@126.com

(二)宝鸡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系人:韩小娟  联系电话:09172790698

    电子信箱:bjjyzxb@126.com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联系人:张东平  18991826450

  联系电话:029-87339486

电子邮箱:zhangdongping@teacher.com.cn

(四)中国教师研修网

联系人:柳展安   15929928242

联系电话:02985459054

电子邮箱:zhongweiwei@yanxiu.com

 

 

宝鸡市教育局

  201979




附件1

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

县(区)级管理机构信息登记表

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人

 




办公电话




 

县级管理员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人

 




办公电话




 

进校管理员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                

宝鸡市2019年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员信息表

管理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学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宝鸡市2019年远程培训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项目:                                                         报名总人数:   

序号

县区

 

工作单位

学段

学科

手机(必填)

身份证号(必填)

备注














































备注:各县区、单位汇总上报报名表时,务必以培训项目(不分学段)为单位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