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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教育系统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8-22 10:36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相关科室: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切实做好扶贫日集中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扶贫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教育扶贫工作舆论环境,现将《宝鸡市教育系统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 

 

 

宝鸡市教育系统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在我国第6个扶贫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教育扶贫系列活动,对于进一步聚集脱贫攻坚、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各方全力、打好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宝鸡市2019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宝脱贫发〔2019〕14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扶贫日教育扶贫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教育脱贫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让教育扶贫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广泛动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精准方略,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社会正能量,唱响教育扶贫主旋律。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紧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题,突出特色亮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着力提升扶贫日活动成效和社会影响力。

(三)依法依规,务实节约。扶贫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倡务实节约,避免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唱响“教育扶贫·你我同行”口号。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进村入户宣讲,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工作成效、典型事迹和做法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展示近年来我市教育扶贫取得的成就。充分发挥宝鸡教育网、宝鸡教育云平台、宝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作用,对扶贫日活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了解各贫困学生家庭的生产、生活、收入来源等情况,解读教育资助政策。通过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校园网、家长QQ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教育扶贫政策知晓率。

(三)开展一线慰问调研活动。扶贫日前后,承担联村帮扶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慰问调研,慰问扶贫干部,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协调解决干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鼓舞士气,提振信心。

(四)开展秋季入学资助活动。各县区教体局、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积极组织开展各学段秋季入学资助活动。进一步明确思想认识,统一标准和尺度,严肃工作纪律、夯实工作责任、扩大资助效应,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五)组织收看全国脱贫攻坚特别节目。扶贫日期间,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及各级扶贫干部、广大群众收看全国脱贫攻坚特别节目,坚定脱贫攻坚的自信心,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教体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扶贫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方案具体、分工明确、措施有力、效果实在。
  (二)规范管理,确保实效。各县区教体局、各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动员广大师生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渡难关,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管理,要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县区教体局、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教育系统扶贫工作,营造活动氛围,扩大群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请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扶贫办(电子版发至邮箱),同时报送4张以上扶贫日照片(像素不低于3M),局扶贫办将甄选优秀作品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江龙    电话:2790301

邮  箱:bjjyf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