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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07 14:48

宝市教发〔2018〕28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直各单位

    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陜教明电(2018)2号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月2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当做当前一件大事,抓好落实。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时刻紧绷校园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真正做到未雨绸缪,警钟长鸣,一刻也不能放松。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和应急能力建设,针对岁末年初、寒假春节、新学期开学及“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举一反三,系统治理,把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抓细抓,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积极应对,确保雨雪天气教学正常校园安全。针对近期冰雪天气,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各学校要切实做好防御工作,及时清理学校重点部位和道路积雪,安排好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在暴雪预警天气情况下,对交通不便的学校可以实行弹性上下学和错时放学办法。严禁学生在结冰路面、湖面溜冰、玩耍,教育引导学生选择公共交通等安全出行方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突出重点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深挖细查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在建工程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纠正楼内室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做好防范煤气中毒工作,重点对燃煤取暖的学校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学生宿舍不得用火炉、煤气炉取暖,采用暖气取暖的寄宿制学生宿舍要配备专兼职生活老师,确保学生上课和夜间休息期间有人看管重点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饮食安全。

四、管好校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冬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安办〔2018〕2号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加强校车的日常管理,聘用合格驾驶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和随车照管老师,冰雪天气使用防滑链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学生上下车的管护,严禁校车超速、超载,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五、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意识。各学校在放寒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防传销、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居家防止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外出旅行、参加活动时注意人身安全。强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增强安全避险意识。

、多方作,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周边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寒假期间加强学校门禁管理和安全巡查,协助公安部门加强重点人群管控,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七、注重宣传,开展禁燃专题教育活动各县区和局直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宝市教发〔2017〕502号)要求,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禁燃宣传教育,印发《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或组织家长签署《禁放承诺书》,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加强值班,确保联络信息畅通。各县区教体局和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区和局直单位值班人员每天向市教育局报告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市局机关值班人员每天15时前向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维稳办汇总报告全市情况各县区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市教育局将在近期安排检查组对各县区、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宝鸡市教育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