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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语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06 14:51

宝市教发〔201991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语委办,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市语委办《201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语委办

201935

 

 

2019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努力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传承功能,为宝鸡“四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贯彻中省语言文字工作纲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推进全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

(二)着力推进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各县(区)要按照《宝鸡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重点做好职业技术培训与普通话推广融合,力争推普工作进村、入户、到人。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脱贫攻坚中的“扶志”和“扶智”作用。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推普脱贫季报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促进经验交流。

      (三)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自2018年起,每5年一轮对各市、县(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创优”的原则,积极开展自评,健全工作机制,锻造专家队伍,培育先进典型,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2019年,完成金台区、眉县、太白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按照“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由学校创建,县(区)评估认定”的要求,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创建工作,2020年前完成大多数学校的达标建设。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局直各学校在学校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五)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183号)精神,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为青少年的美好人生打下鲜明中国底色,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重视和加强中小学校规范汉字书写和“书法名家进校园”等文化传承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师生的汉字书写水平。做好第四届陕西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选手的训练指导工作。

(六)精心组织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主题,以学校为主阵地,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全方位借力造势,拓展社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指导各县区和行业系统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推普”工作向城镇和农村延伸,提升社会公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七)做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认真落实《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普通话测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提供公平公正的普通话测试环境。加强对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管理,提升普通话达标培训测试服务水平。

(八)加强语言文字专(兼)职队伍建设。举办语言文字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推荐语文骨干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者、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和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各类语言文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