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2019〕170号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教体(文教)局、语委办,局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系列活动。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关于组织参加全国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陕教〔2019〕83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参加2019年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以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为目标,通过竞赛、展演等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识,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在全社会营造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本次活动以“诵古今经典、写华夏文明、讲中国故事”为主题,歌颂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中国的辉煌成就,歌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篇章。
三、赛事分类
本次大赛系列活动分为四类:经典诵读大赛、诗文创作大赛、“祖国印记”学生篆刻大赛、“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各项赛事具体组织办法和赛程安排见附件1-4。
四、参赛办法
(一)经典诵读大赛
本项赛事分小学生、中学生(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员6个组别。各县(区)在逐级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和社会人员组各推荐报送3个作品;局直中小学各推荐报送1个相对应学生组作品和1个教师组作品,其余局直相关单位各推荐报送1个教师组作品;市语委成员单位积极推荐社会人员参加比赛。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对参评作品组织市级评选,各组分别推荐3-5个作品参加省级初赛。
(二)“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
本项赛事分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3个组别。请各县(区)在逐级选拔推荐的基础上,各组分别推荐报送3个作品。局直中小学各推荐报送1个相对应教师组作品。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对参评作品组织市级评选,各组分别推荐3-5个作品参加省级初赛。
(三)诗文创作大赛
本项赛事分为作文类和诗词类。作文类分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含中职学生)3个组别。诗词类不限参赛对象。请各县(区)、各学校积极组织参赛,参赛选手于4月1日至6月15日通过官方网站自行报名参赛,经典常识考核合格者获得参赛资格并按作品要求(见附件2)上传参赛作品。
(四)“祖国印记”学生篆刻大赛
本项赛事分为手工篆刻类和机器篆刻类。每类各分小学生、中学生(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3个组别。请各县(区)、各学校积极组织参赛,参赛选手于4月1日至6月15日通过官方网站自行报名参赛,并按照作品要求(见附件3)上传作品图片。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发挥我市多年来举办中小学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的优势,遴选优秀团队和作品参加大赛,争取优异成绩。
(二)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语委办要做好业务指导,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人员参加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三)请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局直有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完成经典诵读大赛和“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资料上报工作,将参赛作品视频(作品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4)、《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一)》(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市教育局师管科;请于6月15日前完成诗文创作大赛和“祖国印记”学生篆刻大赛资料上报工作,将《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二)》上报市教育局师管科
联 系 人:苏卫民 电子邮箱:bjsgk@126.com
联系电话:2790300 传 真:3261093
报送地址:市教育中心齐燕楼1320室(大庆路29号)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语委办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