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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14:57

宝市教发〔2021〕304号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属(直管)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六届中小学(中职)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暨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信办〔2021〕14号),为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提高全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大赛面向全市基础教育各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教科研人员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研单位均可参加。

二、项目和组别

(一)本次大赛设微课(含学科系列微课程)、创新课堂、数字故事、STEAM课程案例和课后服务专题微视频五个项目。大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幼儿园组五个组别。

比赛项目要求及评审标准请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宝鸡市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专题网页查询下载。

(二)本次大赛同时面向各县区教体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三、程序和时间

(一)大赛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实施步骤

本次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分校级比赛、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展播交流四个阶段进行。

1.校级比赛(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31日)

各学校广泛宣传,组织教师根据参赛项目要求及评审标准(附件1)制作微课(含学科系列微课程)、创新课堂、数字故事、STEAM课程案例和课后服务微视频,并择优上报县区电教中心。202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校教师需全员参与。其他学校参与面不低于教师总数的80%。

2.县级初赛(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

各县区开展县级评选。按照《市级复赛数量分配表》组织县级获奖作品作者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在“2021年教育信息化大赛专栏”上传作品。

3.市级复赛(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网上评审,对获奖作品和教师进行全市通报表彰,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大赛。经市级复赛推选进入省赛的优秀作品,教师通过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官网”(http://weike.sneduyun.com)上传作品。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组织效果、响应速度、工作效率、作品质量、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4.展播交流(2022年4月-8月)

市教育局在宝鸡教育云平台展播优秀作品,设立宝鸡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专题资源网页,通过各类平台和形式向学生推送优秀作品。适时举办表彰交流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在全市推广和共享作品。已经参加过各级教育信息化大赛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大赛。 

(二)各县(区)向市级线上推荐的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4)。

(三)应用案例以县区为单位通过线下报送,每个案例需上报1份文字材料和若干个支撑成果材料。文字材料是阐述介绍案例内容的主体,支撑成果材料用于补充说明或佐证文字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支撑成果材料格式不限,PPT、图片、视频均可。

(四)2022年2月28日前,请各县区将县、校教育信息化案例、《参赛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汇总表》上报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五、组织领导

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研室、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承办。

各县区要成立组织机构,由局分管领导主抓,教育股牵头,教研支撑,电教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统筹抓好宣传培训、检查指导、表彰推广等工作。

六、技术支持

1.宝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庞学军 2790567

2.浪潮软件、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企业微信、希沃、优学派等。

3.企业微信客服:



附件:

1.参赛项目评审标准和应用案例推荐要求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及宝鸡教育云平台网络上传规范

3.县(区)参加市级复赛作品数量分配表

4.参赛作品申报表

5.参赛作品汇总表


宝鸡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


宝市教发〔2021〕304号 -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