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教发〔2024〕85号)精神,在幼儿园自愿申报、县区联合推荐、市教育局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拟重新认定宝鸡高新淡家村幼儿园、宝鸡市眉县锦华幼儿园、宝鸡市眉县营头镇聪聪幼儿园、宝鸡市凤县培根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宝鸡市教育局反映。提出异议者必须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单位反映的,应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
电 话:0917—2790257
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
电子邮箱:bjsjjk@126.com
附件:2026年宝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拟认定名单
宝鸡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