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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01 17:00:00


市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的提案》(第12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领巾作为少先队员的标志,承载着特殊的历史意义和精神内涵,规范其佩戴不仅关乎少先队组织的严肃性,更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塑造有着深远影响。我们主要的做法有:

一、全面排查与整治。2024年11月1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佩戴规定》下发以来,我局联合团市委、少工委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少先队员佩戴使用红领巾、队徽、队旗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情况,排查不当使用及商业活动等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部分学校存在佩戴不规范(如使用拉链式红领巾、佩戴小号红领巾等)以及周边小卖部出售不合格红领巾的现象,已及时采取措施整治。督促学校通知家长为学生购买合格红领巾,并对违规小卖部进行劝导下架。目前,各学校已将少先队标志标识排查纳入开学初常规工作,形成长效检查机制。

二、宣传教育与培训。联合团市委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尤其是少先队辅导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线上学习、知识问答等形式,让辅导员深刻理解少先队标志标识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意义。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以及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全体少先队员广泛宣传规范佩戴红领巾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开展“跟着习爷爷学在博物馆”——宝鸡市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队员们对红领巾的热爱和尊重。

三、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一是强化联合检查与监管。定期联合团市委、少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不定期巡查。重点检查学校少先队活动中标志标识使用情况、校园周边文具店商品合规性,严厉打击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炒作、售卖不合格产品等行为。二是提升辅导员专业素养。联合团市委定期开展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培训课程和实践研讨活动,邀请专家进行讲座指导,提升辅导员对少先队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在规范标志标识使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方面的能力。三是丰富教育活动形式。指导学校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如红色研学旅行、少先队礼仪大赛等,融入红领巾规范佩戴、红色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以生动有趣的方式让队员们在实践中增强对红领巾的情感认同和使命感。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协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大对规范红领巾佩戴及少先队文化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公益广告、专题报道、新媒体推文等形式,向社会广泛传播红领巾的重要意义和正确佩戴方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少先队工作,营造尊重、爱护红领巾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少先队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教育事业和少先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确保红领巾这一神圣标志在少先队员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话:2790257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