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学校体育工作保障机制的建议》(第2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落实“每天两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充足、安全、有效的体育活动,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您的建议为我们完善保障机制、破除执行障碍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我们将积极采纳,有效推进。
一、关于配足专业体育教师
一是加大招聘力度。在教师编制和招聘计划中持续向体育学科倾斜,优先保障中小学体育教师补充需求。重点补充农村和薄弱学校。二是拓宽师资来源。探索通过“县管校聘”、购买服务、优秀退役运动员转岗、社会体育指导员兼职等多种方式,缓解师资结构性短缺。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加大体育教师专业培训和教学技能竞赛力度,提升现有教师教学、训练、组织活动的能力和效率。
二、关于增加体育设施维护专项资金
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在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单列或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更新和必要器材添置。积极争取中省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实施提升计划。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等项目,持续改善学校体育场地条件,重点解决运动场地面积不足、设施老旧问题。制定年度设施设备更新计划。三是推动资源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使用效益。探索与社区、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共享机制。
三、关于配备专职专业医护人员和救治设备
一是分步推进配备。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分类施策。优先保障寄宿制、规模较大中小学配备专职校医或具有执业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较小学校,采取片区化管理、就近医疗机构托管或派驻等方式覆盖。二是配齐急救设备。要求所有学校按标准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箱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市、县两级将此项纳入学校安全督查必查内容。三是提升应急能力。积极联合卫健部门,对关键岗位教职工开展急救知识(如心肺复苏CPR)和技能培训,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建立与附近医疗机构的快速响应联动机制。
四、关于建立家校纠纷处理机制与明确担责界限
一是完善处理机制。依托现有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信访投诉处理等渠道,进一步明确涉及校园活动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理流程、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推动建立由教育、司法、公安、卫健等部门参与的校园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二是明确责任边界。根据《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学校、学生、监护人等各方责任边界,避免“无限责任”和“校闹”现象。三是强化风险保障。严格落实校方责任险,鼓励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家长依法理性维权。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财政、人社、卫健、司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将体育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安全、医疗保障能力、活动组织管理等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常规督导内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相关投入落地见效。也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张晓英,电话:0917-279025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