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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体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权责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01 09:00:00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宝鸡市教育体育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

二、执法权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由宝鸡市教育局管辖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认定、主题活动举办以及查处师德师风、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违规竞赛等方面的案件。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一)行政许可一般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行政处罚按照案件性质、违法程度等,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主要包括:1.当场调查取证;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当场送达;4.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结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法制审查;4.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5.决定处理意见;6.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结案。

五、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

举报投诉电话:0917-2790278

六、法律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2.救济途径: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申请陈述、申辩,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宝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宝鸡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址:http://jyj.baoji.gov.cn/art/2023/2/23/art_18894_1718985.html

八、权责清单

    网址:http://jyj.baoji.gov.cn/art/2020/4/9/art_11892_1252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