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宝鸡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
序号 |
监管领域 |
监管部门 |
监管事项 |
设定依据 |
监管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
1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综合监管 |
牵头部门 |
市教育局 |
对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一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二条一第六十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 |
重点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配合单位 |
市文旅局 |
对开展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或个人的监督检查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教育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六条 |
|||||
市体育局 |
对开展体育类培训机构或个人的监督检查 |
|||||||
市委网信办 |
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
|||||||
市发改委 |
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制定、价格监管、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归集共享情况的监督检查 |
|||||||
市公安局 |
对联动开展信息搜集研判、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
市民政局 |
对未经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查处 |
|||||||
市市场监管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
|||||||
市住建局 |
对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
|||||||
市消防队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附件2
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1.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2.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
各级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 事项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七条。 |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3
2024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
监管领域 |
计划名称 |
监管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数量 (户) |
牵头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检查日期 |
|
开始 时间 |
结束 时间 |
|||||||||
1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综合监管 |
2024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 |
对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
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10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2024年6月1日 |
2024年6月30日 |
附件4
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联合抽查 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 事 项 |
检查对象 范 围 |
抽查比例 (%) |
抽查数量 (户) |
牵头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抽查检查日期 |
|
开始 时间 |
结束 时间 |
||||||||
2024年度学校办学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市教育局: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局: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
各类学校 |
3% |
12所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2024年3月1日 |
2024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