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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04 10:10:00

市十政协四次会议第76提案

复函

民进宝鸡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在教师招录时增加心理测试的提案》(第7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认真开展政策研究,并咨询组织、人社等部门及心理专家,围绕提案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现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及现行政策要求,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深刻认识心理健康筛查重要性

诚如提案所言,教师肩负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其心理健康水平直接关系到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和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一名心理健康的教师,更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工作,更有耐心和智慧去引导、关爱学生,更能有效应对工作压力与挑战,是构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石。近年来,极个别因教师个人心理问题引发的事件,确实对学生造成了伤害,也给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教育事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在教师招录的源头关口引入科学、专业的心理测试,旨在甄别出心理状态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防患于未然,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这既是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的客观需要,也是对新录用教师本人负责、避免其因心理原因无法胜任工作而陷入困境的人文关怀,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当前工作情况及存在的挑战

目前,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含学校)的新进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1号)等规定,这是指导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正如提案中指出的,该办法未对拟录用人员心理测试作出统一强制性要求。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我市教师招录目前主要包含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四个环节。其中,体检环节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仅对精神类疾病进行原则性筛查(如“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严重精神障碍者不合格”),但未明确心理测评的具体标准与方法。考察环节要求用人单位通过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德才表现”,但实践中对心理健康的评估缺乏量化工具,主观性较强。导致在实践中心理测试未被确定为教师招录的必设环节,各县区、各学校在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上标准不一,难以从制度层面确保对所有拟新进教师心理素质的有效筛查。

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若要将心理测试全面、规范地纳入教师招录体系,面临着一些需要审慎研究和妥善解决的挑战。

一是法规政策依据。需要在省级层面的事业单位招聘政策框架下,寻求对增加心理测试环节的明确政策支持与规范指导,确保其合法性、权威性。

二是测试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心理测试工具的选择、实施过程的标准化、结果的解读评估都必须由专业机构和人员完成,确保测试的信度和效度,避免误判和歧视。目前,我市尚无官方指定的针对职业能力倾向方面的专业心理测试评估机构。

三是伦理隐私保护。心理测试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必须严格规范测试数据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应聘者的隐私权,明确测试结果的使用范围和保密要求。

四是成本与组织实施。大规模推行心理测试需要相应的经费、人员及技术保障,需要统筹规划,建立高效、公平的组织实施机制,势必增加招聘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针对提案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当前实际,我们将积极会同市人社、卫健等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梳理和研究贵单位的提案内容以及相关调研成果,适时向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反映,建议在修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明确鼓励或要求在教师等特定岗位招聘中引入心理测试环节,并为其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引。

二是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积极争取人社局部门同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或学校,在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先行探索增加心理测试环节。同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如高校心理学系、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开展专项研究,针对教师职业特质,论证和筛选适合用于招录筛查的心理测评工具模型,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可行的测试流程、评价标准及结果运用机制,为未来可能的大范围推广运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高度关注在职教师心理健康。严格执行教师准入查询制度。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我们也将协同人社、卫健等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在职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支持体系,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等方式,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心理素养提升。

再次感谢贵委对教育事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深切关心与大力支持,也希望贵委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宝鸡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教     来显斌      电话:27902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